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账户金额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支取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的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办理条件:
1、已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月及以上的偿还记录;
2、贷款处于正常还贷状态,无逾期欠款。
四、办理材料:
1、用主借人账户余额还款:主借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用配偶账户余额还款:配偶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3、用夫妻双方账户余额还款:夫妻双方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五、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使用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提取使用人姓名;
2、身份证号码;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全称;
4、申请人有效联系电话;
5、支取原因勾选相应选项;
6、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申请人签字。
六、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还款入账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十、办理地点
市中心本部:新城区大明街15号
阿旗管理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左旗管理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右旗管理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林西管理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克旗管理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中段东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翁旗管理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喀旗管理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宁城管理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敖汉管理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红山管理部: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中段房产综合楼四楼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松山管理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盛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元宝山管理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十一、联系电话:
市中心本部:0476-8303072
阿旗管理部:0476-7232299 左旗管理部:0476-2313366
右旗管理部:0476-6221320 林西管理部:0476-5327199
克旗管理部:0476-5231870 翁旗管理部:0476-6331760
喀旗管理部:0476-3998368 宁城管理部:0476-4272030
敖汉管理部:0476-4341222 红山管理部:0476-8337004
松山管理部:0476-8472036 元宝山管理部:0476-3559208
十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三、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