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市转移住房公积金 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职工跨市转移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三、办理条件
转出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已为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封存;
转入条件:1、转出地所在单位已为职工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封存;
2、职工所在单位已在所属公积金中心办理开户并缴交公积金。
四、办理材料
转出材料: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调动或离职手续原件到专柜办理。
转入材料: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专柜办理。
五、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九、办理地点
市中心本部:新城区大明街15号
阿旗管理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左旗管理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右旗管理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林西管理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克旗管理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中段东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翁旗管理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喀旗管理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宁城管理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敖汉管理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红山管理部: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中段房产综合楼四楼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松山管理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盛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元宝山管理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十、联系电话:
市中心本部:0476-8303041
阿旗管理部:0476-7232299 左旗管理部:0476-2313366
右旗管理部:0476-6221320 林西管理部:0476-5327199
克旗管理部:0476-5231870 翁旗管理部:0476-6331760
喀旗管理部:0476-3998368 宁城管理部:0476-4272030
敖汉管理部:0476-4341222 红山管理部:0476-8337004
松山管理部:0476-8472036 元宝山管理部:0476-3559208
十一、收费情况:
不收费
1.由外市转入本市中心的职工。必须先,然后本人带身份证来填写跨市转移函,再由市中心向转出地发出转移函,转入单位等待接受转入资金即可。
2.由本市中心转外市的职工。转出单位先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交齐封存,转入地公积金向我单位发出转移函,经查询无误后,在4.0外部转出和全国转移平台中转出此职工。